《中国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5月26日,民政部网站公布《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新条例的改进与完善,民政部面向全国征集两个条例的修改意见。在此背景下,2016年6月20日,由爱德基金会、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和南京大学河仁社会慈善学院共同主办的基金会条例和民非条例修改意见征集社会开放论坛在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101会议室成功举行。
论坛共分为三大主要内容:1、专家学者对于《慈善法》实施后社会组织发展的分析;2、《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比较解读;3、各地社会组织的提出修改意见与讨论。
论坛在爱德基金会副董事长丘仲辉先生和周晓红院长致辞后正式开始,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中山大学公益传播研究所主任助理周如南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胡敏洁和南京大学河仁慈善学院常务副院长陈友华教授分别就两部条例提出自己看法及意见。
随后,金锦萍副教授对《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的比较解读,呼吁在场的各地社会组织成员积极提出自己的看法及修改意见,并表明专家学者的作用就是作为各地社会组织和立法者沟通的桥梁,将基层的问题诉求传递给上层政策的制定者。
在短暂的茶歇之后,各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根据自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分别对两条例积极地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并进行热烈的讨论。爱德基金会、扬州天海基金会、某社区基金会和江苏省儿童福利基金会的成员等对《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条目提出自己的疑问和建议。来自爱之翼、爱德、某康复医院等社会服务机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具体款项提出意见。金锦萍副教授在认真倾听每一条地方工作人员讯问后都作出自己的回应和看法。
与会的专家学者、民政局领导和各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就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实践经验、以及政策诉求等内容进行积极的交流探讨,对改进与完善新条例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