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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仁慈善论坛第104期:不平等的生育: 三孩政策下社会经济地位与居民生育

发布日期: 2024-04-29 浏览次数: 10

2024418日下午,河仁慈善论坛第104期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401合美堂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石智雷受邀做了题为“不平等的生育:三孩政策下社会经济地位与居民生育”的讲座。讲座由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河仁社会慈善学院院长陈友华主持。

在持续低生育率背景下研究生育不平等问题,对中国来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次讲座,石智雷教授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展开:其一,什么是生育不平等?其二,在当前新发展阶段,我国的生育不平等表现出怎样的状态?其三,这种不平等形成的内在机理是什么?

首先关于“什么是生育不平等?”,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石智雷教授认为,生育不平等是由社会不平等所派生出人们在生育选择和行为上的差别。在高社会经济地位人们能够自由实现生育愿望的同时,低社会经济地位群体受限于财富、权利或社会资源等因素的制约,无法实现自身对孩子数量的期望,将其界定为生育不平等。

接下来,石智雷教授以“湖北百县生育调查”数据为基础,对三孩政策下湖北省城乡家庭的二孩、三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描述和分析。结果显示:一孩家庭有二孩生育意愿的概率显著高于二孩家庭有三孩生育意愿的概率;不论在一孩家庭还是二孩家庭,随着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家庭有再生育意愿的概率均逐渐增加;

社会经济地位最高的人群有二孩、三孩生育意愿的预测概率均值分别为15.57%4.74%,而最低社会经济地位群体分别只有7.35%2.21%,均相差一倍以上。

随后,石智雷教授分析了我国生育不平等形成的内在机制。分析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群体有三孩生育意愿的概率差距逐渐扩大,高社会经济地位群体更可能有多孩生育意愿及行为。生育间隔越长,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群体有多孩生育意愿及行为概率的差距越大。有意思的是,间隔越长,高社会经济地位女性生育意愿增加,而低社会经济地位女性生育意愿降低。

最后,石智雷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三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在扩大生育决策空间的同时,也释放了不同人群生育选择上的差异。理论分析发现,生育不平等是由社会不平等引致的,是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群体间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系统性分化。该不平等的生成机制,主要发生在婚姻与生育两个阶段。随着社会变迁和市场化发展,婚姻和生育与社会经济地位的联系更加紧密,对低社会经济地位群体而言,多孩生育变得越来越难以实现。

参加讲座的老师和同学们围绕着讲座内容进行了踊跃提问和热烈讨论,石智雷教授对所提问题做了耐心回应和详细讲解。讲座的最后,陈友华教授再次对石智雷教授的到来和其精彩的学术报告表示感谢,在座师生都表示从这次讲座中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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