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评定办法》(南字发 ﹝2016﹞124号)要求,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暨河仁社会慈善学院现开展2018-2019年度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暨河仁社会慈善学院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
说明:委培、定向在职和延期毕业者除外。
二、奖励名额
全院30人,各专业名额拟分配如下:
| 社会工作 | 社会学 | 心理学 | 人类学 | 人口学 |
本科生 | 3 | 4 | 3 | —— | —— |
硕士研究生 | 5 | 4 | 3 | 2 | 2 |
博士研究生 | —— | 4 | —— | —— | —— |
合计 | 8 | 12 | 6 | 2 | 2 |
说明:如发生某专业名额用不完的情况,多出名额在其他专业调剂使用。
三、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
四、评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科研能力突出;
(三)关注公益慈善事业,具有公益慈善精神及有志愿服务实践经验。
说明:1、同一学位教育阶段内,已申请获得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如发现重复申请,取消本年度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参评资格。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同等条件下,非毕业班学生优先。
五、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学生申请、院系评定、名单公示、奖金及证书发放等环节。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交申请。申请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清单(附件1);
2、科研成果得分统计表(附件3);
3、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出版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
4、社会实践(如“挑战杯”等学术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证明复印件。
请将上述纸质材料按次序整理好,用夹子夹好,于4月12日(周五)前交至社会学院243室(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休息日除外)。
(二)院系评定
评定采用计分制,由各专业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予以量化计分。计分由科研成果得分(占60%)和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得分(占40%)两部分构成。
1、科研成果得分计算方法
科研成果得分A= (X/Z)*60。
其中,X=该名申请者的科研积分。具体分值标准详见《2018-2019年度“河仁奖学金”评选科研积分计算办法》(附件2)。
Z=所有申请者中科研积分最大值。
2、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得分计算方法
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得分B=Y*0.4。
其中,Y=各评审委员根据申请者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情况,按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后的平均分。
3、总分计算方法
总分用“S”表示,S(总分)=A(科研成果得分)+B(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得分)。
(三)名单公示
按类别和专业分别根据总分排名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南京大学河仁社会慈善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评选结果报送南京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四)奖金及证书发放
预计将于5月31日前将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卡,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时间安排
3月29日,公布评定2018-2019年度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的通知。
3月29日-4月12日,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4月12日-19日,院系评定。
4月22日-26日,公示拟获奖学生名单。
4月30日前,学院上报评定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0964 邮箱:nju_cishan@163.com
办公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社会学院243室
附件1:2018-2019年度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申请清单.docx
附件2:2018-2019年度河仁奖学金评选科研积分计算办法.doc
附件3:2018-2019年度南京大学“河仁奖学金”科研成果得分统计表.docx
南京大学河仁社会慈善学院
2019年3月28日